运输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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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代码共享航班
第五十九条 天航或其销售代理企业在旅客购票时,应告知旅客代码共享航班的实际承运人。
第六十条 销售承运人根据与实际承运人的代码共享协议内容办理旅客客票签转、变更、退票及乘机手续等工作。